消息面
● 燃油税将开征 用以替代养路费。按照有关方案的设计,今后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有媒体预计燃油税很有可能年内开征。
● 物业税将开征 纷纷扰扰两年多的物业税之争将在2008年年内有结果。有专家表示,如果开征首先将在商业地产试点,并逐步推广到住宅楼。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2008年4月以后出台。
截至1月8日发稿时止,根据《中国新闻周刊》联合新浪网所进行的“2008民生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充满了雾里看花的2008将会真正施行的税种中,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与燃油税被受调查者寄予厚望,得票率排名最高,分别占投票总数的35.26%与30.09%。这两种税当中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已经如望被调整,包括起征点上的调整以及个税申报详细内容上的调整。而燃油税显然是在人居环境治理与能源紧缺双重压力下,千呼万唤之声日益强烈。
个税面临“变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此次调高个税起征点是在CPI创出新高后不久,这其实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我国正向实施个税征收指数化迈进,本次调整可能就是一个试点。”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称。只有将个税起征点与居民收入变化、通胀等因素挂钩,才能真正实现税负公平。
另外,国税总局表示2008 年将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消除贫富分化。专家表示,未来的综合征收其实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法定减免和扣除项目的数据,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据介绍,把综合计征和分类计征结合起来,最恰当的方法是把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5个项目列入综合征税,而利息红利、偶然所得等其它所得仍实行分类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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