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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国防科工委出台了《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以及《中介机构参与军工企事业单位改制上市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政府鼓励境内资本以及有条件地允许外资参与军工企业改制,这明示一直成为军工企业股份整体上市的瓶颈被打破。
齐鲁证券分析师李将军认为,这意味着"军工系统不再封闭,'政策的口子'使得系统内外的资本能够有序进行流通"。
受此消息刺激,航天军工类板块成为近期A股市场中为数不多跑赢指数的板块之一。其中哈飞股份(600038.SH)、航天长峰(600855.SH)、航天科技(000901.SZ)和四创电子(600990.SH)等公司成为板块领涨者。
打开收购之门
《暂行办法》的出台,是6月底国防科工委联合发改委和国资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细化,使得军工企业重组改制进入可操作阶段。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军工企业将按照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含国有股全部退出)四类实施改制,此项规定是对《指导意见》中对军工企业禁止类、限制类和放开类进行股份制改制原则的延续。
按照这样的思路,军工企业的改制将大量引入各类社会资本,不过《暂行办法》对此有明确的限定,例如外资被限定为"禁止并购国有独资和国有绝对控股军工企业、限制并购国有相对控股军工企业"。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军工企业改制重组的具体流程与规范,其中参与改制的中介机构应当"无外资参股或外资背景"。
"这将意味着国有控股的境内上市公司可以对国有控股的军工企业实施整体或部分收购与重组,这将加快军工企业改制和相关上市公司整体上市的进程。"华泰证券一位投行人士告诉记者。
值得关注的是,随同《暂行办法》发布的关于参与改制的中介机构的规定中明确要求"申请参与军工企业改制上市资格审查的中介机构须无外资参股或外资背景",这将意味着此轮军工改制成为本土券商的一场盛宴。
军工11集团55家图谱
核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工业部、船舶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和电子工业部大致构成了我国航天军工体系,此后也演变为六大军工集团。
1998年为了引入竞争机制,除电子工业部剥离成立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外,其他五大集团被拆分为十大集团,分别包括由核工业总公司拆分的核工业集团和核工业建设集团、由航空工业总公司拆分而成的航空工业一集团和二集团、由兵器工业总公司拆分的兵器工业集团和兵器装备集团、由船舶工业总公司拆分的的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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