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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革创造行业新起点
从07年4月以后,许多期货经纪公司都已换下原先的招牌,代之以"期货公司"的名号。这一并不引人注目的举动对于中国期货行业而言却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去除了"经纪"的约束,显示着国内期货中介机构面对的是更为广阔的成长空间。这得益于今年3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已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观点认为,给予期货公司金融企业的身份,不但是一种积极的认可,也将为期货公司进入金融市场带来切实的便利。例如,期货公司或许可以金融企业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还可以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公司运营资金。而这些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
"07年新《条例》的公布让期货公司正向着现代金融企业转变",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认为,"除了期货公司的改变之外,新《条例》也为中国期货市场的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除此以外,期货行业的再度起步也使中国期货行业的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07年先后有东方汇理金融入股中信期货和摩根大通入股中山期货,加上此前荷兰银行入股银河期货,我国具有外资背景的期货公司在2007年已增至3家。而在11月份公布的新版外商投资目录中,期货公司已从"禁止目录"进入了"限制目录",虽然仍需中方控股,但意味着外资可以直接参股内地期货公司,不用再绕道香港注册,外资金融国内期货行业的渠道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
股指期货或引发行业分化
更受人关注的是股指期货的上市进程。尽管至今沪深300指数期货还依旧没有登陆创建已一年有余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但从《条例》对分级结算制度的认可、中金所各项制度规则的完善以及各会员公司数量的逐步增加都使市场认为,股指期货推出的时机已逐步成熟。
与股指期货的上市将会对股市产生影响所引来的争议相对应的是,整个期货行业也将因为股指期货的上市而出现更为多样的变化。胡俞越认为,在股指期货上市运行的基础上,期货行业无疑将面临不小的变局。"拥有多元金融背景的期货公司以及外资背景的期货公司的竞争力将会得到迅速提升。而中金所目前的分级结算架构,以及未来可能实施的对于期货公司的分类管理将使期货中介行业出现明显的强弱分化,"他说。
显而易见的,在过去的2007年,基于股指期货给业界带来的无穷想象空间,期货公司的业务拓展模式有了更多方面的发展。与券商进行业务合作,以IB模式推动股指期货进入股票投资者的投资视野已成为多数期货公司的经营策略。在此之外,市场中也已经出现了信托公司将未来的股指期货融入信托产品的做法,同样为期货中介行业带来了新机会。
截至目前,中金所已批准全面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共52家,占全国182家期货公司的近三成。在52家会员公司中,具有券商背景的近14家。基于这些会员公司分担着不同的股指期货结算和交易职责,再加上不同的股东背景带来的各异的业务机会和发展路径,期货公司发展模式的多元化已经开始了新的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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