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4万的个税这样缴出
在税务咨询方面经验丰富的冷星,根据林志远的实际收入情况分别计算出了他的专职工资、年终奖、旧房出租、银行存款等收入的直接应缴个税情况:
专职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林志远的专职工资收入1.5万元/月,兼职收入是2400元/月,每月工薪收入合计17400元,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他全年的专兼职工资收入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3420元。年底双薪部分则还须缴纳2625元。年终奖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则采用分摊到各月折算收入的办法计征,应缴纳税款6000元。
而林志远的定期存款部分,当然还得缴利息税。自2007年8月15日起,银行存款利息税率由20%调减为5%。按照他存款的日期计算,实际由银行代扣202.5元为其利息税。旧房出租部分,则是按其租金的20%计征,实际每年缴税2160元。
2007年中,林志远的证券投资收入总计有75000元,由于目前的股票收入和基金收入暂缓征收个税,因此不发生实际税务支出。
综合以上计算,林志远2007年的收入合计为389500元,全年应纳税个税金额合计为44407.5元;2007年综合税负率11.4%。
而假如2008年再增收股票转让所得税的话,这个比例有可能会增加到15%以上。林志远倒抽了一口凉气:“原来我交的个人所得税竟有那么多,怪不得我忙活了一年觉得剩下的手头钱不多呢,为国家税收做的贡献还真不少。”他挠了挠已经长出白头发的鬓角,表露出一丝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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