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在2007年12月23日第一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能够解决社会保险的覆盖率低的问题吗?
庹国柱:能够有力地促进社保的覆盖面。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分别通过单项法规或政策进行规范,缺乏综合性统一法律;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一些用人单位拒不参加法定社保,或长期拖欠保费。
中国新闻周刊:法律的强制性如何保障社会保险的覆盖和推广?
庹国柱:法律的实施使社会保险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划扣社会保险费。对不足额缴纳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国新闻周刊:《社会保险法(草案)》中对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怎样解决?
庹国柱: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事实上,国外很多国家在社会保险方面采用的都是这种方式。
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中国社会保险法》能够实施吗?
庹国柱:不出意外,应该在2008年能够颁布实施。我国的社会保险已经进行了13年。社保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立法已经是势在必行。而提请审议的草案对目前社保存在的基本问题也提出了根本的解决方案。
中国新闻周刊:除了立法保障社保的覆盖面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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