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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第一道救市金牌亮相 出台大小非减持指导意见
2008年04月21日 08:45
  早报记者孙晓旭

  第一道“救市”金牌昨晚终于亮相。中国证监会当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大小非”减持立下了“八条铁律”,其中要求已解禁限售股一个月内出售量高于公司总股本1%时,应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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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10月到今年4月,大盘下跌了47%。其中,大小非解禁上市流通成为股市动荡的主要原因,也成为市场最大的“空军”。于是一些市场人士呼吁完善大小非解禁规则,以保持股市稳定健康发展。

  “对于目前的市场而言,这当然是一个利好。”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秘书长、申银万国副总裁缪恒生昨晚对早报记者表示,业内对《指导意见》的发布此前已有预期。大宗交易系统属于二级市场,相关股份转至该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依然会对股价构成影响。不过,它的影响程度将大大减轻。

  《指导意见》规定,解禁限售股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禁限售股数量高于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并遵守相关规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禁限售股。

  “也就是说,‘大小非’的减持将阳光化。”德邦证券分析师周亮认为,《指导意见》更大的意义在使大宗交易更加透明,给予市场明确的预期。

  周亮口中的“阳光化”还体现在,《指导意见》规定,转让存量股份应满足相关法律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转让需获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同时,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应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此同时,交易所和中证登公司也应当监控相关减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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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邢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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